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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企合作的新思考
思考1:立足于现实,分析存在的问题
一是在认识上,企业、职业院校、政府和社会对校企合作价值功能的认识,还存在着局部意识与全局意识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,许多企业和学校都缺乏成熟的“合作教育”观念。二是在政策上,政府还没有形成有力的财政资金支持、严密的法律法规支撑、有效的激励政策引导、权威的宏观协调机制。三是在条件上,资金的不足、设备的匮乏、场地的限制,以及企业环境和学校环境的差距,都制约了校企合作深入而全面的发展。四是在运行上,企业着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而产生了应付现象与短期行为,学校追求解决实习和就业问题而出现了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。
思考2:着眼于未来,作进一步思考
为了促进校企合作更好更快地发展,政府要统筹。统筹经费、统筹资源、统筹信息;协调全局和局部利益、协调企业和学校双方利益;规划合作方向、搭建合作平台、监督合作落实、评价合作成效;明确政府、企业、学校的责、权、利;适当政策倾斜,如减免合作企业的税收、学生带薪实习、政府出资支持教师到企业实践,对校企共建基地进行补偿;引导合理利用市场手段,提高校企合作效率。
机制要配套。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。一是双方需求合拍的驱动机制。目前,应该建立企业调动机制,激励企业着眼于长期远景下的合作积极性和主动性;二是互利互惠多赢的利益机制。应该在办学理念、人才培养、课程改革、产学研项目、技术开发、学校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深层次、长远利益上进行合作;三是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的平衡机制。人、财、物资源双向流动,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,应该重视“软”资源的互补和共享;四是动态发展的调整更新机制。企业转产,学校调整专业;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,学校改造场地和课程;企业使用新工艺、新方法,学校创新教学模式和手段。同时,学校要不断地适应企业、服务企业,进而在某些方面引领企业;五是双方参与评估考核机制。要制订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,对合作指导思想、条件、制度、参与度、内容、形式、管理水平、工学效果、合作特色等方面,进行评价检查,促进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。
管理要跟进。加强校企合作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。采取合同协议管理而非人情关系管理,强调规范管理而非随意管理。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,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条件、双方职责、实习岗位要求、生产目标、职业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。此外,学生在企业实习要实行企业和学校双重管理和指导,要制订企业外聘教师的管理办法等。
科研要伴随。加强对校企合作问题的多角度研究,梳理历史、分析现实、预测未来;总结我国的历史经验,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,探索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;更新办学理念,探讨体制改革,构建管理模式;研究市场需要,研究实践教学;研究集团化合作、股份制合作、半工半读管理。
中介要服务。政府职能转变之后,购买社会服务是一种途径;市场经济确立之后,中介组织的作用更加突出。校企合作两方面的主体真正互动起来,还需要第三方组织的力量推动,既熟悉企业生产运营,又了解学校教育活动,还能保持中立立场,比较合适的是行业学会(协会)、民间团体。可以依托这些组织建立中介服务机构,开展策划、咨询、牵线、指导、评估等工作,为有效开展校企合作服务。(刑晖)
作者系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、研究员,本文节选自其刊登于《中国教育报》2008年1月31日第三版的同名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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